中選會今舉行第二天全國性公投意見發表會,針對「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」之公投案,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出現擔任正方代表。圖/翻攝中選會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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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選會今舉行第二天全國性公投意見發表會,針對「以民法保障同性婚姻」之公投案,正方代表、民進黨立委段宜康表示,反方所指的不修民法的法律保障,不能有「婚姻、配偶跟家庭」,這不叫歧視什麼叫做歧視?

對於反方代表曾品傑表示不可修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婚姻,但可另立專法來保障同性二人的結合。段宜康指出,這個結合「不是婚姻」,同性二人「不是配偶」,結合之後的生活單位也「不叫家庭」。

博客來網路書店 「為何民法不能修?」段宜康舉例,過去夫妻結婚後太太要跟著丈夫住,以夫之住所為住所,如果丈夫說不行太太要聽他的,是日後透過民法才修正的;還有。如果在20幾年前沒有修民法,婦女是要冠夫姓,甚至沒有財產權,就算登記在太太名下的財產,上法院推定就是丈夫的,這也距離我們不久,2002年才修正的。所以民法當然可以修,要與時俱進。

段宜康也說,什麼叫做約定俗成,法律的稱謂跟日常的稱謂完全是兩回事,曾品傑教授說法律修改日常稱謂也會稱改,「怎麼教授也會騙人,我今天算開了眼界。」

段宜康說,他在看平等權中最害怕的一點,就是跟大家講說「我保護你了你也有,但不能跟我一樣」,為什麼不能?因為這是專屬的,配偶、夫妻和家庭「都是我專屬的」,要一男一女才可以,兩個男的可以自己去結合,但不能是夫妻和婚姻的關係,要成立的那個單位不能叫做家庭。段宜康說,這比美國種族隔離的時候還要惡劣,當時白人和黑人的候車亭要分開,這就是隔離、歧視。

段宜康批評,反同性婚姻的所說的專法連同性「婚姻」都沒有,等於種族隔離時黑人連候車亭都沒有,只能坐牛車,他說我們要保障同性的生活,但這不叫歧視什麼叫歧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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